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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生产管理

互助组成立前后,元荡村域农户所种农作物品种和面积自行安排。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后,农作物种植由乡政府安排任务下达给各合作社,按计划种植,并实行生产检査、汇报、总结交流制度。人民公社化后,公社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农业生产计划,将一年作物品种、种植面积、产量指标及茬口安排等计划分配到大队,落实到生产队。

1964年起,五一、西岑、南灶大队根据公社布置,制订大队、生产队一年早知道 一年生产规划),即把各生产队下一年的作物布局、产量指标、生产措施和收益分配订出实施方案,纳入国家计划。文化大革命期间,生产管理一度混乱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恢复制订一年早知道1980年,五一、西岑、南灶大队实行定人、定田、定工、定值、定产和奖赔的五定一奖责任制。

1983年,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户按照行政村生产计划,安排农副业生产。1986年,种植政策适当放宽,在确保粮食耕种面积的前提下,可自主安排其他作物种植面积。1998年,荡西、西岑村在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,对农户承包的土地实行30年不变的确权发证工作,对土地实行流转,可以在农户之间流转,也可由村统一对外发包。农户土地流转给村集体后,村里发给土地分红金。2016年,元荡村1847亩土地全部实行流转。

二、劳动管理

互助组时,农户之间以工换工,少出工的农户向多出工农户补偿工钱,定期结算。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(简称初级社)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(简称高级社)时,主要实行农活劳动定额标准的记工方法,包工到组或定额到人,根据农活的数量和强度评定工分,社员所得工分参加年终分配。

1958年,人民公社初期,劳动组合实行组织军事化、行动战斗化、生活集体化。统一调配劳动力,搞大兵团作战,刮共产风,社员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。1962年,五一大队、西岑大队、南灶大队贯彻中共中央《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》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修正草案)》等文件精神,恢复劳动定额记分。1968年,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,推行大寨式评工记分,取消劳动定额制度,强调政治挂帅,自报互评的评分制度,出现干多干少、干好干坏一个样,造成出工不出力,干活大轰隆的现象。1971年起,逐步恢复劳动定额制度。1980年,开始试行农副业生产专项承包制。1983年起,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取消工分制,划分口粮田、责任田和饲料田,农户自行安排生产,秋后完成上缴部分(统购任务、税金、公积金、公益金、管理费),剩余部分由农户自行安排。

90年代起,荡西、西岑、南灶村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。2016年,元荡村有种粮承包大户6户,承包面积678亩,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产业、第三产业转移。

三、财务管理

1955年上半年,农村普遍由互助组合并为初级社,元荡村域有8个初级社,社内都有兼职会计,建立工分、钱、物账册。社内一般性开支由社领导审批,购买大型农具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。管理方法实行管账不管钱、管钱不用钱的钱、账、物三不见面制度。在购物的发票上有经手人、验收人、审批人签名验收制度。19562月,五一高级社成立后,社内设主办会计1人、助理会计3人。设立的账册有财务收支账、实物投资账、粮食分配账和工分账等。实行民主理财,定期公布账目,接受社员监督,财务制度比较健全。

1962年,根据“三级管理、队为基础”原则,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,预支、借支、超支相当普遍,社员收入低,社员分配透支款逐年上升。1976年后,情况逐年好转,五一、西岑、南灶3个大队定期召集生产队会计进行财务会审,生产队定期进行民主理财,上墙公布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1983年,恢复行政村建制后,行政村设主办会计1人、联队会计3人。行政村主办会计主要做好村、组财务收支核算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,管好集体资金,同时对村办企业会计和联队会计进行业务辅导。联队会计主要落实农户的粮油定购任务和各项往来账户,收缴农户欠款等工作。

1998年下半年,根据中共吴江市委、市政府在金家坝镇召开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荡西、西岑、南灶3个村实行“四民主、一公开”( 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和公开账目)制度,全面开展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活动。公开内容有村级收支预决算、农户收缴经济明细、村级各项开支等,并设立公布栏统一公布。20019月起,元荡村、南灶村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村账镇代管、代理记账的管理方法。2016年,元荡村全面实行“村账镇代管” 制度。

四、收益分配

元荡村域初级社成立之前,农作物自种自收,粮油自理。

1954年,初级社实行土、劳比例分配制,以土地入股为特点,与劳动天数相结合,按比例分配。1956年,高级社时取消土地分红,实行多劳多得,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。是年,五一高级社人均年收入82.1元。1957年,五一高级社人均年收入81.9元。

1958年,人民公社初期,五一大队吃饭不要钱,劳动不记工分,年终不搞分配。过春节时,男劳力每人5元、女劳力每人3元过节费。1960年,五一大队人均年收入93.6元。1962年,恢复多劳多得、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,按劳动工分计酬。年终,生产队会计做好经济分配方案、粮油分配方案,经大队、公社审批后,召开社员大会公布分配方案,进行年终分配。1966年,五一大队社员分配12.7万元,人均年收入129.3元,平均口粮稻谷299千克,口油1.6千克;西岑大队社员分配6.5万元,人均年收入117.4元,平均口粮稻谷289千克,口油1.3千克。南灶大队社员分配7.1万元,人均年收入113.7元,平均口粮稻谷292千克,口油1.4千克。1983年,荡西、西岑、南灶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每人有口粮田0.50.6亩,口粮自理。对承包的责任田,除按规定上缴费用外,收入归承包者所有。90年代后期起,粮食、食油放开,进入自由市场。2003年,元荡村民人均年收入5842元。2008年,元荡村民人均年收入1.2万元。2016年,元荡村民人均年收入3.26万元。